全院教职工:
校工会发布了2016年下半年关于医疗补助和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有需要的老师于12月15日之前把申报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帅英,联系电话:87558726。
附链接及通知摘要:
困难补助链接:http://xgh.hust.edu.cn/tzgg/5053.jhtml
一、申请困难补助的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含大集体职工)。
二、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1、因多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2、本人及家庭成员中因长期患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
三、困难补助每年底评定一次。由困难教职工个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经基层单位党政工商定意见,报校工会审批。
医疗补助链接:http://xgh.hust.edu.cn/tzgg/5052.jhtml
一、补助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含大集体职工、人事代理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医疗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的患病教职工;
2、长期患病(超过一年),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身患慢性疾病,长期接受门诊治疗且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身患重病,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物,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二、申请者须提交资料(公费医疗的老师只用填写申请表,社保的老师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本人提出补助申请,向基层工会提交以下材料:
1、《6163银河.net163.am医疗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表格在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上下载,链接为http://xgh.hust.edu.cn/zlxz/3649.jhtml)
2、补助对象属于参加社保的,需提供经校医院审核确认的治疗医院出具的收费证明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报销证明;
3、转外就医的,需提供经校医院审核确认的治疗医院收费收据;
4、身患重病,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购买自费药物,需本人提供自费药费发票单据。
备注: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互助一般不得重复申请,除家庭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基本医疗费用者可适当照顾。
基层工会根据单位掌握的情况,认真审定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经济状况,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教职工个人申请表须经负责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